下法源于《黃帝內(nèi)經(jīng)》:
下法,亦稱瀉下法,指運用有瀉下、攻逐、潤下作用的藥物以通導大便,使停滯于腸胃之宿食、積滯、實熱及水飲等從下而出,從而蕩滌胃腸、排除病邪的一種方法。下法的應用范圍廣,見效快,凡是胃腸實熱積滯,大便不通,以及體內(nèi)蓄水等邪實之證,而正氣未虛者,均可使用。此外,落馬墜井、跌打損傷等外傷疾患也可用下法醫(yī)學教育網(wǎng)搜/集整理。
下法之最初來源于《黃帝內(nèi)經(jīng)》:“中滿者瀉之于內(nèi),因其重而減之”,后張仲景根據(jù)《內(nèi)經(jīng)》以及自己豐富的臨床實踐經(jīng)驗,創(chuàng)立了寒下的大承氣湯、溫下的大黃附子湯、峻下的十棗湯、潤下的蜜煎導等36方;元代張子和則進一步推廣和擴大了本法的應用和范圍,認為“催生、下乳、磨積、逐水、破經(jīng)、泄氣,凡下行者,皆下法也”,因此,“下法”實際上包括了通、瀉、降、利等諸法,體現(xiàn)了“六腑以通為用”、“以降為和”、“以瀉為補”等中醫(yī)理論。
根據(jù)下法藥物的性質(zhì),可以分寒下、溫下兩類。“寒下”所用的藥物多性質(zhì)苦寒,代表方劑有大黃、芒硝等藥物組成的大承氣湯,適用于腸胃實熱證:“溫下”所用的藥物性溫熱,藥物有巴豆、續(xù)隨子等,代表方劑有大黃附子湯、備急丸等,溫下適用于脾胃寒實積聚的患者。
根據(jù)下法藥物的峻烈程度,又有峻下、緩下之分。“峻下”是猛烈攻下的意思,“緩下”是緩和潤下之意,這是因為在使用下法時,除了要考慮病情的寒熱外,還要考慮患者體質(zhì)的強弱。如“寒下”的大承氣湯,屬于峻下性質(zhì),而脾約麻仁丸則屬于緩下性質(zhì):“溫下”方劑中的備急丸屬峻下,濟川煎屬緩下。
臨床上,下法常與其他方法配合使用,如與汗法、補法、和法相互搭配,能更好的治愈疾病,維持體內(nèi)元氣。下法若應用及時,護理得當,能有立竿見影之效。
使用下法時的注意事項與吐法、汗法類似,祛除病邪后就要馬上停服藥物,以免傷及胃氣,并應多喝粥湯等容易消化的食物,忌油膩及刺激性食物。
專家提醒,由于下法容易耗損正氣,因此,老人、孕婦及體質(zhì)虛弱者禁用下法。另外,處于哺乳期和經(jīng)期的女性也要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