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步驟】
外科治療外科治療在小細胞肺癌治療中的地位幾經變遷。20世紀70年代以前以手術治療為主。70年代隨著放、化療在腫瘤治療中的廣泛開展,世界范圍內的多個醫(yī)療中心將手術治療與放、化療進行了隨機性的對比研究,發(fā)現小細胞肺癌單純手術治療的效果較差,其中Fox和Scadding發(fā)表的英國醫(yī)學研究會小細胞肺癌手術與放療對比研究結果中,手術組71例無1例長期生存,放療組73例有4例存活5年以上。但隨后的研究表明,放、化療效果也遠不如人們預期的理想,非手術治療者多數在2年內死于局部復發(fā)和遠處轉移,即使局限期的小細胞肺癌2年生存率一般也低于20%,少有生存5年以上者。1982年,Shields報道美國退伍軍人管理局手術治療小細胞肺癌148例的經驗,5年生存率達23%,確認小細胞肺癌手術治療的地位。1985年加拿大多倫多第四屆國際肺癌會議重新確定了小細胞肺癌手術治療的適應證,即Ⅰ、Ⅱ期應手術治療,ⅢA期應爭取手術治療。
近10余年的研究表明:小細胞肺癌患者接受手術治療者明顯增加。醫(yī)學教|育網搜集整理考慮到小細胞肺癌為全身性疾病的臨床病理學特征,對術前病理明確診斷為小細胞肺癌的Ⅰ、Ⅱ期乃至部分ⅢA期患者,應先進行正規(guī)的新輔助化療(New Adjuvant Chemotherapy),1~2療程后再行手術,臨床觀察發(fā)現能明顯提高術后生存率。若術后能輔以規(guī)范化療和酌情預防性全腦照射等,更能明顯提高術后3年、5年生存率。南京八一醫(yī)院全軍腫瘤研究中心的小細胞肺癌治療病例有術后15年仍健在、生活勞動如常的長期生存者。他們對手術標本的病理學檢查發(fā)現,術前接受1~2個療程新輔助化療者,腫瘤細胞部分或大部壞死、變性、裂解,少數術前病理確診病例手術切除標本經反復切片檢查,竟難以找到癌細胞。國內外文獻報道小細胞肺癌經綜合治療后生存時間已與同期的肺鱗癌、腺癌相近。(2)小細胞肺癌綜合治療原則①小細胞肺癌在確定綜合治療方案前,應力爭明確病理學診斷(痰液、纖維支氣管鏡或經皮穿刺肺活檢)。
②Ⅰ期、Ⅱ期小細胞肺癌應手術治療,ⅢA期患者盡量爭取手術。
③術前應行1~2個療程新輔助化療。
④手術應切除原發(fā)腫瘤所在的肺葉或全肺,同時進行肺門、支氣管旁及縱隔淋巴結清掃。
⑤有肺門及縱隔淋巴結轉移者術后應加放射治療。
⑥術后繼續(xù)輔助化療3~6個療程。
⑦預防性全腦照射酌情實施。
⑧復合性小細胞肺癌的治療方案應同小細胞肺癌。附:小細胞肺癌新輔助化療參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