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醉用
(1)成人常用量:
①表面麻醉:2%-4%溶液一次不超過100mg.注射給藥時一次量不超過4.5mg/kg(不用腎上腺素)或每7mg/kg(用1:200000濃度的腎上腺素).
②骶管阻滯用于分娩鎮(zhèn)痛:用1.0%溶液,以200mg為限。
③硬脊膜外阻滯:胸腰段用1.5%-2.0%溶液,250-300mg。
④浸潤麻醉或靜注區(qū)域阻滯:用0.25%-0.5%溶液,50-300mg。
⑤外周神經(jīng)阻滯:臂叢(單側(cè))用1.5%溶液,250-300mg;牙科用2%溶液,20-100mg;肋間神經(jīng)(每支)用1%溶液,30mg,300mg為限;宮頸旁浸潤用0.5%-1.0%溶液,左右側(cè)各100mg;椎旁脊神經(jīng)阻滯(每支)用 1.0%溶液,30-50mg,300mg為限;陰部神經(jīng)用0.5%-1.0%溶液,左右側(cè)各100mg。
⑥交感神經(jīng)節(jié)阻滯: 頸星狀神經(jīng)用1.0%溶液,50mg; 腰麻用1.0%溶液,50-100mg.
⑦一次限量,不加腎上腺為200mg(4mg/kg),加腎上腺素為300-350mg(6mg/kg);靜注區(qū)域阻滯,極量4mg/kg;治療用靜注,第一次初量1-2mg/kg,極量4mg/kg,成人靜滴每分鐘以1mg為限;反復多次給藥,間隔時間不得短于45-60分鐘。
(2)小兒常用量 隨個體而異,一次給藥總量不得超過4.0-4.5mg/kg,常用0.25%-0.5%溶液,特殊情況才用1.0%溶液。
2.抗心律失常:
(1)常用量
①靜脈注射 1-1.5mg/kg體重(一般用50-100mg)作首次負荷量靜注2-3分鐘,必要時每5分鐘后重復靜脈注射1-2次,但1小時之內(nèi)的總量不得超過 300mg
. ②靜脈滴注 一般以5%葡萄糖注射液配成1-4mg/ml藥液滴注或用輸液泵給藥.在用負荷量后可繼續(xù)以每分鐘1-4mg速度靜滴維持,或以每分鐘0.015-0.03mg/kg體重速度靜脈滴注.老年人、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肝血流量減少、肝或腎功能障礙時應減少用量,以每分鐘 0.5-1mg靜滴.即可用該品0.1%溶液靜脈滴注,每小時不超過100mg。
(2)極量
靜脈注射1小時內(nèi)最大負荷量4.5mg/kg體重(或300mg).最大維持量為每分鐘4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