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陽縣事業(yè)單位使用事業(yè)編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jù)《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 招聘計劃
2016年青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計劃為45名,招聘公告、崗位、條件等信息于2016年4月18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hzpta.gov.cn)、青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http://xxgk.ahqy.gov.cn/)等媒體發(fā)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且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須是該崗位所要求的學歷證書上載明的專業(yè);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jīng)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nèi)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hz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6年5月3日09:00至5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lián)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期間設立咨詢電話,屆時在池州人事考試網(wǎng)、青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公布。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5月8日09: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9日09: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10日16: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按規(guī)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jù)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筆試費用(即報考管理崗位的,需繳納45元/人筆試費用,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的,需繳納90元/人筆試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