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對河南駐馬店市平輿縣2017年8月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的招聘信息非常感興趣,醫(yī)學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河南駐馬店市平輿縣2017年8月部分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希望會幫助到您!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豫人社〔2015〕55號)》、《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豫人社事業(yè)〔2016〕4號)和《中共駐馬店市委組織部駐馬店市人事局關于印發(fā)<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駐組發(fā)〔2006〕2號)文件精神,結合用人單位實際,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4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計劃、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全縣共計劃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14名。具體招考單位、擬錄用人數及有關要求等見《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2017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擬聘用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或技能;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5年內不得參加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
(4)在全日制院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5)國家和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二、發(fā)布招聘信息
自2017年7月31日起通過平輿縣人民政府網()、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駐馬店人才信息網()公開發(fā)布招聘信息,請注意查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9日8:00至2017年8月11日18:00.
(二)報名程序和辦法。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8月9日8:00至2017年8月11日18:00期間,登錄平輿縣人民政府網()、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駐馬店人才信息網()“網上報名”窗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三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后,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報名完成后,考生須自行用A4紙打印《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粘貼報名時所提交免冠彩色照片,同時準備同底版照片兩張,以備后續(xù)使用。
2、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及時對報名申請和上傳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在提交報名申請后2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9日至8月13日期間通過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7年8月9日8:00至8月11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經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7年8月11日18:00后,報考申請尚未經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4、網上繳費。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7年8月14日18:00前,通過原報名網站按每人30元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人員須自備銀聯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入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鄉(xiāng)家庭報考人員,免繳筆試考務費。擬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在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后,應按規(guī)定先行繳費,待筆試結束后到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筆試考務費退還手續(xù)。擬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辦理筆試考務費退還手續(xù)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開發(fā)部門出具的貧困戶家庭證明原件和貧困戶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鄉(xiāng)家庭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和復印件)。
5、打印準考證。已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16日8:00至8月18日18:00,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
(三)報名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相應核減擬聘用人數。
請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和報名表,并關注報名網站核減公告。因錯過時間,系統關閉相關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對象和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同時建立誠信檔案,凡弄虛作假和考試作弊者,5年內不準報考我縣組織的各類考試。
四、考試
(一)筆試命題和評分。筆試由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委托具有命題資質的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統一命題和評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筆試成績、內容
1、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2、筆試內容。(1)報考衛(wèi)計委下屬衛(wèi)生院的,筆試內容為基礎醫(yī)學知識,主要包括:生物學、人體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病理學和診斷學等六個部分。
(2)報考其他事業(yè)單位的,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三)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四)打印筆試準考證??忌鷳谠谝?guī)定的時間內及時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A4紙),逾期不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進入體檢的人員須在體檢前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確認?,F場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及具體要求請及時關注平輿縣人民政府網()、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駐馬店人才信息網()。
未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的,視為自愿放棄。因應試人員自愿放棄或現場資格確認未通過而出現崗位空缺時,空缺出的名額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通過現場資格確認的發(fā)放體檢通知單。
事業(yè)單位的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人部發(fā)〔2005〕1號、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體檢當天,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若出現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而出現崗位空缺時,空缺出的名額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仍需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遞補人員現場資格確認事宜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規(guī)定,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實施。若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七、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等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分配且按時到單位報到上崗,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三年內不得流動。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各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條件、標準、程序和回避制度,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堅持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方案由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1.2017年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擬聘用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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