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妊娠合并肺結核首選的抗結核藥是什么?
【回答】 學員jshmcxm,您好!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在孕期合并肺結核而且是在活動期時 ,孕期又超過 3個月 ,則應及時選用抗結核效果好而副作用小的藥物進行治療。對于懷孕已超過3個月的患者,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都是安全的,可作為第一線抗結核藥聯合應用,對于懷孕在3個月內的患者,利福平屬于禁忌。
具體服法為異煙肼每日 300毫克 ,利福平每日 450毫克 ,乙胺丁醇每日 1.5克 ,連續(xù)服用兩個月后停服乙胺丁醇 ,滿 6個月停服剩余的兩種藥物 ,但對于病情嚴重者可以延續(xù)到 9個月。應當指出的是 ,肺結核治愈后還有復發(fā)的可能 ,因而 ,在治療后的 1年內還要定期進行復查 ,以決定是否再進行治療。孕婦在治療期間 ,因為具有一定的傳染性 ,故應防止傳染家人或他人 ,應實施必要的隔離措施。
如果罹患肺結核在先 ,則應實施有效的避孕措施 ,待結核徹底痊愈后再考慮孕育 ,倘若臨近分娩時罹患肺結核 ,同樣應進行積極的治療和預防。
★問題所屬科目:衛(wèi)生資格中級(師)考試---(婦產科學)專業(yè)實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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