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學位教育情況(從中專學歷填起)
序號 | 何年何月起 | 何年何月止 | 畢業(yè)學校 | 畢業(yè)專業(yè) | 學制(年) | 學歷(位) | 學習形式(脫產(chǎn)/業(yè)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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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現(xiàn)有專業(yè)技術資格情況(未取得資格證者填“無”)
資格名稱、級別 | 資格取得時間 | 發(fā)證時間 | 發(fā)證單位 | 取得方式(考試/評審/認定) | |||
取得現(xiàn)有資格以來工作履歷(未取得資格者填寫完整履歷)
序號 | 何年何月起 | 何年何月止 | 工作單位名稱 | 工作崗位 | 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意見 | ||
單位1 | 證明人:(公章) | ||||||
單位2 | 證明人:(公章) | ||||||
單位3 | 證明人:(公章) | ||||||
考生承諾:我保證本表內(nèi)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本人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考生本人如實填寫,如出現(xiàn)與事實不符的虛假信息,可直接按審核拒絕處理;2.取得現(xiàn)有資格以來或參加工作以來的工作經(jīng)歷須由相應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或考生個人檔案存放單位核實蓋章;3.表中填寫的所有學歷、學位及取得現(xiàn)有資格情況,均須附上相應證件復印件(裝訂位置參照附件3);4.如因之前工作單位無法蓋章者,可以提交相應聘用合同書(復印件)代替,并在“核實意見”欄注明“提交合同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