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青霉素鈉 使用說明書
通用名:注射用青霉素鈉
【適應癥】
青霉素適用于敏感細菌所致各種感染,如膿腫、菌血癥、肺炎和心內(nèi)膜炎等。
其中青霉素為以下感染的首選藥物: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如咽炎、扁桃體炎、猩紅熱、丹毒、蜂窩織炎和產(chǎn)褥熱等。
2.肺炎鏈球菌感染如肺炎、中耳炎、腦膜炎和菌血癥等。
3.不產(chǎn)青霉素酶葡萄球菌感染。
4.炭疽。
5.破傷風、氣性壞疽等梭狀芽孢桿菌感染。
6.梅毒(包括先天性梅毒)。
7.鉤端螺旋體病。
8.回歸熱。
9.白喉。
10.青霉素與氨基糖苷類藥物聯(lián)合用于治療草綠色鏈球菌心內(nèi)膜炎。
青霉素亦可用于治療:
1.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2.放線菌病。
3.淋病。
4.奮森咽峽炎。
5.萊姆病。
6.多殺巴斯德菌感染。
7.鼠咬熱。
8.李斯特菌感染。
9.除脆弱擬桿菌以外的許多厭氧菌感染。
風濕性心臟病或先天性心臟病患者進行口腔、牙科、胃腸道或泌尿生殖道手術(shù)和操作前,可用青霉素預防感染性心內(nèi)膜炎發(fā)生。
【用法用量】
青霉素由肌內(nèi)注射或靜脈滴注給藥。
1.成人:肌內(nèi)注射,一日80萬~200萬單位,分3~4次給藥;靜脈滴注:一日200萬~2000萬單位,分2~4次給藥。
2.小兒:肌內(nèi)注射,按體重2.5萬單位/kg,每12小時給藥1次;靜脈滴注:每日按體重5萬~20萬/kg,分2~4次給藥。
3.新生兒(足月產(chǎn)):每次按體重5萬單位/kg,肌內(nèi)注射或靜脈滴注給藥;出生第一周每12小時1次,一周以上者每8小時1次,嚴重感染每6小時1次。
4.早產(chǎn)兒:每次按體重3萬單位/kg,出生第一周每12小時1次,2~4周者每8小時1次;以后每6小時1次。
5.腎功能減退者:輕、中度腎功能損害者使用常規(guī)劑量不需減量,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應延長給藥間隔或調(diào)整劑量。當內(nèi)生肌酐清除率為10~50ml/分時,給藥間期自8小時延長至8~12小時或給藥間期不變、劑量減少25%;內(nèi)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時,給藥間期延長至12~18小時或每次劑量減至正常劑量的25%~50%而給藥間期不變。
6.肌內(nèi)注射時,每50萬單位青霉素鈉溶解于1ml滅菌注射用水,超過50萬單位則需加滅菌注射用水2ml,不應以氯化鈉注射液為溶劑;靜脈滴注時給藥速度不能超過每分鐘50萬單位,以免發(fā)生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毒性反應。
【不良反應】
1.過敏反應:青霉素過敏反應較常見,包括蕁麻疹等各類皮疹、白細胞減少、間質(zhì)性腎炎、哮喘發(fā)作等和血清病型反應;過敏性休克偶見,一旦發(fā)生,必須就地搶救,予以保持氣道暢通、吸氧及使用腎上腺素、糖皮質(zhì)激素等治療措施。
2.毒性反應:少見,但靜脈滴注大劑量本品或鞘內(nèi)給藥時,可因腦脊液藥物濃度過高導致抽搐、肌肉陣攣、昏迷及嚴重精神癥狀等(青霉素腦?。?。此種反應多見于嬰兒、老年人和腎功能不全患者。
3.赫氏反應和治療矛盾:用青霉素治療梅毒、鉤端螺旋體病等疾病時可由于病原體死亡致癥狀加劇,稱為赫氏反應;治療矛盾也見于梅毒患者,系治療后梅毒病灶消失過快,而組織修補相對較慢或病灶部位纖維組織收縮,妨礙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可出現(xiàn)耐青霉素金葡菌、革蘭陰性桿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應用大劑量青霉素鈉可因攝入大量鈉鹽而導致心力衰竭。
【禁忌癥】 有青霉素類藥物過敏史或青霉素皮膚試驗陽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應用本品前需詳細詢問藥物過敏史并進行青霉素皮膚試驗,皮試液為每1ml含500單位青霉素,皮內(nèi)注射0.05~0.1ml,經(jīng)20分鐘后,觀察皮試結(jié)果,呈陽性反應者禁用。必須使用者脫敏后應用,應隨時作好過敏反應的急救準備。
2.對一種青霉素過敏者可能對其他青霉素類藥物、青霉胺過敏,有哮喘、濕疹、枯草熱、蕁麻疹等過敏性疾病患者應慎用本品。
3.青霉素水溶液在室溫不穩(wěn)定,20單位/ml青霉素溶液30℃放置24小時效價下降56%,青霉烯酸含量增加200倍,因此應用本品須新鮮配制。
4.大劑量使用本品時應定期檢測電解質(zhì);
5.對診斷的干擾:
(1)應用青霉素期間,以硫酸銅法測定尿糖時可能出現(xiàn)假陽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則不受影響。
(2)靜脈滴注本品可出現(xiàn)血鈉測定值增高。
(3)本品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或門冬氨酸氨基轉(zhuǎn)移酶升高。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生殖試驗未發(fā)現(xiàn)本品引起胎兒損害。但尚未在孕婦進行嚴格對照試驗以除外這類藥物對胎兒的不良影響,所以孕婦應僅在確有必要時使用本品。少量本品從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婦女用藥時宜暫停哺乳。
【藥物相互作用】
1.氯霉素、紅霉素、四環(huán)素類、磺胺類可干擾本品的活性,故本品不宜與這些藥物合用。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藥減少青霉素的腎小管分泌而延長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強華法林的抗凝作用。
3.本品與重金屬,特別是銅、鋅、汞呈配伍禁忌。
4.青霉素靜脈輸液中加入頭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環(huán)素、萬古霉素、琥乙紅霉素、兩性霉素B、去甲腎上腺素、間羥胺、苯妥英鈉、鹽酸羥嗪、丙氯拉嗪、異丙嗪、維生素B族、維生素C族等后將出現(xiàn)渾濁。
5.本品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同瓶滴注可導致兩者抗菌活性降低,因此不能置同一容器內(nèi)給藥。
【藥物過量】
藥物過量的主要表現(xiàn)是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并予對癥、支持治療。血液透析可清除青霉素。
【規(guī) 格】 0.96g(160萬單位)0.48g(80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