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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中,隨著漫長的生物演化過程,生物與生物之間的關系更形復雜。凡是兩種生物在一起生活的現(xiàn)象,統(tǒng)稱共生(symbiosis)。在共生現(xiàn)象中根據(jù)兩種生物之間的利害關系可粗略地發(fā)為共棲、互利共生、寄生等。
1.共棲(commensalism)兩種生物在一起生活,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既不受益,也不受害,稱為共棲。例如,魚(Echeneisnaucrates)用其背鰭演化成的吸盤吸附在大型魚類的體表被帶到各處,覓食時暫時離開。這對魚有利,對大魚無利也無害。
2.互利共生(mutualism)兩種生物在一起生活,在營養(yǎng)上互相依賴,長期共生,雙方有利,稱為互利共生。例如,牛、馬胃內有以植物纖維為食物的纖毛蟲定居,纖毛蟲能分泌消化酶類,以分解植物纖維,獲得營養(yǎng)物質,有利于牛、馬消化植物,其自身的迅速繁殖和死亡可為牛、馬提供蛋白質;而牛、馬的胃為纖維蟲提供了生存、繁殖所需的環(huán)境條件。
3.寄生(parasitism)兩種生物在一起生活,其中一方受益,另一方受害,后者給前者提供營養(yǎng)物質和居住場所,這種生活關系稱寄生。受益的一方稱為寄生物(parasite),受損害的一方稱為宿主(host)。例如,病毒、立克次體、細菌、寄生蟲等永久或長期或暫時地寄生于植物、動物和人的體表或體內以獲取營養(yǎng),賴以生存,并損害對方,這類過寄生生活的生物統(tǒng)稱為寄生物;而過寄生生活的多細胞的無脊椎動物和單細胞的原生生物則稱寄生蟲。
寄生是在一定條件下出現(xiàn)在寄生蟲與宿主之間的一種特定關系。寄生蟲進入宿主,對宿主產生不同的損害;同時宿主對寄生蟲的反應是產生不同程度的免疫力設法把它清除。其結果在寄生蟲可能導致形態(tài)與功能的改變,在宿主可能出現(xiàn)病理變化。寄生蟲與宿主之間的相互影響,常常是綜合地作用于對方,經過長期演化的過程,寄生蟲與宿主之間的相互作用的某些特性被保存下來,并反映在雙方的種群遺傳物質上。
寄生蟲對宿主的作用寄生蟲在宿主的細胞、組織或腔道內寄生,引起一系列的損傷,這不僅見于原蟲,蠕蟲的成蟲,而且也見于移行中的幼蟲,他們對宿主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一)奪取營養(yǎng)寄生蟲在宿主體內生長、發(fā)育和繁殖所需的物質主要來源于宿主,寄生的蟲數(shù)愈多,被奪取的營養(yǎng)也就愈多。如蛔蟲和絳蟲在腸道內寄生,奪取大量的養(yǎng)料,并影響腸道吸收功能,引起宿主營養(yǎng)不良;又如鉤蟲附于腸壁上吸取大量血液,可引起宿主貧血。
(二)機械性損傷寄生蟲對所寄生的部位及其附近組織和器官可產生損害或壓迫作用。有些寄生蟲尤其個體較大,數(shù)量較多時,這種危害是相當嚴重的。例如蛔蟲多時可扭曲成團引起腸梗阻。棘球蚴寄生在肝內,起初沒有明顯癥狀,以后逐漸長大壓迫肝組織及腹腔內其它器官,發(fā)生明顯的壓迫癥狀。另外,幼蟲在宿主體內移行可造成嚴重的損害,如蛔蟲幼蟲在肺內移行時穿破肺泡壁毛細血管,可引起出血。
(三)毒性和抗原物質的作用寄生蟲的分泌物、排泄物和死亡蟲體的分解物對宿主均有毒性作用,這是寄生蟲危害宿主方式中最重要的一個類型。例如溶組織內阿米巴侵入腸粘膜和肝時,分泌溶組織酶,溶解組織、細胞,引起宿主腸壁潰瘍和肝膿腫;闊節(jié)裂頭絳蟲的分泌排泄物可能影響宿主的造血功能而引起貧血。另外,寄生蟲的代謝產物和死亡蟲體的分解物又都具有抗原性,可使宿主致敏,引起局部或全身變態(tài)反應。如血吸蟲卵內毛蚴分泌物引起周圍組織發(fā)生免疫病理變化-蟲卵肉芽腫,這是血吸蟲病最基本的病變,也是主要致病因素。又如瘧原蟲的抗原物質與相應抗體形成免疫復合物,沉積于腎小球毛細血管基底膜,在補體參與下,引起腎小球腎炎。以及刺球蚴囊壁破裂,囊液進入腹腔,可以引起宿主發(fā)生過敏性休克,甚至死亡。
宿主對寄生蟲的影響寄生蟲及其產物對宿主均為異物,能引起一系列反應,也就是宿主的防御功能,它的主要表現(xiàn)就是免疫。宿主對寄生蟲的免疫表現(xiàn)為免疫系統(tǒng)識別和清除寄生蟲的反應,其中有些是防御性反應。例如宿主的胃酸可殺滅某些進入胃內的寄生蟲。有的反應表現(xiàn)為將組織內的蟲體局限、包圍以至消滅。免疫反應是宿主對寄生蟲作用的主要表現(xiàn),包括非特異性免疫和特異性免疫。
宿主與寄生蟲之間相互作用的結果,一般可歸為三類:①宿主清除了體內寄生蟲,并可防御再感染;②宿主清除了大部分或者未能清除體內寄生蟲,但對再感染具有相對的抵抗力。這樣宿主與寄生蟲之間維持相當長時間的寄生關系,見于大多數(shù)寄生蟲感染或帶蟲者;③宿主不能控制寄生蟲的生長或繁殖,表現(xiàn)出明顯的臨床癥狀和病理變化,而引起寄生蟲病,如不及時治療,嚴重者可以死亡。
總之,寄生蟲與宿主的關系是異常復雜,任何一個因素既不能看做是孤立的,也不宜過分強調,了解寄生關系的實質以及寄生蟲與宿主的相互影響是認識寄生蟲病發(fā)生發(fā)展規(guī)律的基礎,是寄生蟲病防治的根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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