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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學說貫穿于中醫(yī)理論體系的各個方面,用來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生理功能、病理變化,并指導臨床診斷和治療。
(一)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
陰陽學說在闡釋人體的組織結構時,認為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是一個極為復雜的陰陽對立統(tǒng)一體,人體內部充滿著陰陽對立統(tǒng)一現(xiàn)象。人的一切組織結構,既是有機聯(lián)系的,又可以劃分為相互對立的陰、陽兩部分。所以說:“人生有形,不離·陰陽”(《素問·寶命全形論》)。
陰陽學說對人體的部位、臟腑、經絡、形氣等的陰陽屬性,都作了具體劃分。如:
就人體部位來說,人體的上半身為陽,下半身屬陰;體表屬陽,體內屬陰;體表的背部屬陽,腹部屬陰;四肢外側為陽,內側為陰。
按臟腑功能特點分,心肺脾肝腎五臟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為陽。五臟之中,心肺為陽,肝脾腎為陰;心肺之中,心為陽,肺為陰;肝脾腎之間,肝為陽,脾腎為陰。而且每一臟之中又有陰陽之分,如心有心陰、心陽,腎有腎陰、腎陽,胃有胃陰、胃陽等。
在經絡之中,也分為陰陽。經屬陰,絡屬陽,而經之中有陰經與陽經,絡之中又有陰絡與陽絡。就十二經脈而言,就有手三陽經與手三陰經之分、足三陽經與足三陰經之別。在血與氣之間,血為陰,氣為陽。在氣之中,營氣在內為陰,衛(wèi)氣在外為陽等等。
總之,人體上下、內外、表里、前后各組織結構之間,以及每一組織結構自身各部分之間的復雜關系,無不包含著陰陽的對立統(tǒng)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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