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正確對待中藥的毒性,醫(yī)學教育網小編專門整理如下,請各位主管中藥師考生仔細查看。
1.正確對待中藥毒性,首先要正確地對待本草文獻的記載。
歷代本草對藥物毒性多有記載,值得借鑒。但由于受歷史條件的限制,也出現了不少缺漏和錯誤的地方,如《本經》中把丹砂(朱砂)列為首藥,視為上品無毒;《本草綱目》認為馬錢子無毒;《中國藥學大辭典》認為黃丹、桃仁無毒等等,說明對待藥物毒性的認識,隨著臨床經驗的積累,社會的發(fā)展,有一個不斷修正,逐步加深認識的過程。
2.正確對待中藥毒性,還要重視中藥中毒的臨床報道。
建國以來,出現了大量中藥中毒報告,僅單味藥引起中毒就達上百種之多,其中植物藥九十多種,如蒼耳子、苦楝根皮、昆明山海棠、狼毒、萱草、附子、烏頭、夾竹桃、雪上一枝蒿、福壽草、檳榔、烏桕、巴豆、半夏、牽牛子、山豆根、艾葉、白附子、瓜蒂、馬錢子、黃藥子、杏仁、桃仁、曼陀羅(花、苗)、莨菪等;動物藥及礦物藥各十多種,如斑蝥、蟾蜍、魚膽、芫青、蜂蛹及砒霜、升藥、膽礬、鉛、密陀僧、皂礬、雄黃、降藥等。由此可見,文獻中認為大毒、劇毒的固然有中毒致死的,小毒、微毒,甚至無毒的同樣也有中毒病例發(fā)生,故臨床應用有毒中草藥固然要慎重,就是“無毒”的,也不可掉以輕心。認真總結經驗,既要尊重文獻記載,更要注視臨床經驗,相互借鑒,才能全面深刻準確地理解掌握中藥的毒性,以保證臨床用藥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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