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醫(yī)師分會總干事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組織、領導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建議聘任或解聘副總干事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任和解聘;
(五)負責組織制定業(yè)務活動計劃,內(nèi)部管理制度醫(yī)學|教育網(wǎng)整理;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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