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8日,在鄭州敦睦路服裝批發(fā)市場內(nèi)發(fā)生了一件“天降活人”的事,昨天這事又一次被拉回到大家的眼前。
因為覺得一審施工方、包工頭賠償?shù)臄?shù)額太少,昨天,當年19歲被砸傷的小艷(化名)上訴案在市中院開庭。
而那個從5樓墜下,意外撿了條命卻砸傷小艷的劉世峰昨天出現(xiàn)在法庭。
5樓掉下個人把她砸傷致殘
小艷今年22歲。
2008年7月,小艷在周口老家開了家服裝店。
事發(fā)那天,10月8日上午9點,她到鄭州敦睦路金三角服裝批發(fā)市場東南角,為自己服裝店挑選衣服。
9點40分,意外發(fā)生了,小艷的頭頂上,也就是5樓的樓頂上,掉下一個大活人,正好砸中樓下的小艷。
小艷當場昏死。
在歷經(jīng)兩次手術、長達10個月的治療后,小艷如今的背部還落下了長達20厘米的傷疤,胸5、6、7椎體壓縮性骨折(9級傷殘),胸骨及肋骨骨折(9級傷殘)。如今小艷胸椎部位都埋有鋼板。
小艷的父母說,如今為女兒看病已四處借了10多萬元,都花沒了,“女兒骨折的胸椎,如不盡快手術,醫(yī)生說了,可能會駝背或癱瘓”。
更讓他們心疼的是,寶貝女兒太年輕了,今年才22歲,本該擁有普通人的愛情和事業(yè),可是,“現(xiàn)在這一切就是花再多錢都換不回來了”。
法院一審判決,包工頭胡某賠償小艷11萬余元,施工發(fā)包方河南通力鋼結(jié)構(gòu)網(wǎng)架工程有限公司和敦睦路服裝批發(fā)市場對胡某應付款負連帶清償責任。敦睦路服裝市場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一審后,小艷不服判決上訴至中院。
“只要姐需要我?guī)兔,我隨時都會答應”
提起3年前的那個意外,劉世峰復雜的心情溢于言表。
問及事發(fā)當天的經(jīng)過時,他似乎不想再去回憶當年的事。短暫停頓后,他回憶說,那天本來他干的活都快收尾了,“可工頭非讓我領著人去給鋼管支架刷油漆,這個刷漆活本來不該我干的,可工頭要求了,我就去了,剛刷完的油漆有些滑,我就從上面掉了下來”。
劉世峰說,掉下來的那一刻,他感覺自己完了。后來昏迷醒來時,聽他的工友說,當時他先是掉在一樓買衣服的小艷身上,然后又從小艷隨身攜帶的衣服包上滑了下來,“那個時刻,我感覺我太幸運了”。
說到恩人小艷時,劉世峰說:“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沒有她就沒有我。”
當問到這么多年有沒有給小艷一些經(jīng)濟上的援助時,他搖了搖頭說,他的家境也不是太好,但是,自己每年都會去周口看小艷,最近的一次是今年過完春節(jié),大概正月初十去看的她,當時她在店里坐著,“我管她叫姐,我們在一起什么都聊,也有聊到這個事。姐精神狀態(tài)還可以,并沒有埋怨我給她帶來的傷害”。
劉世峰最后說:“只要姐需要我?guī)兔,我隨時都會答應。”
在小艷代理人那兒,記者打聽到,小艷現(xiàn)在已經(jīng)能自己吃飯,能夠坐著,但是走路需要家人攙扶,“比起肉體的傷害,精神上的創(chuàng)傷更大,更難恢復”。
雖然雙方也同意調(diào)解,但因為雙方在賠償數(shù)額上分歧較大,法庭沒有當庭調(diào)解
下一條·嚴格程序 防止公民被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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