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治療性應用的基本原則是藥學職稱考試會涉及的重要考點內容,為了幫助各位考生及時鞏固,醫(yī)學教育網為大家整理如下:
1)抗菌藥物的應用指征:確診為細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應用抗菌藥物,由真菌、結核分枝桿菌、非結核分枝桿菌、支原體、衣原體、螺旋體、立克次體及部分原蟲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應用抗菌藥物。
本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所稱抗菌藥物是指治療細菌、支原體、衣原體、立克次體、螺旋體、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藥物,不包括治療結核病、寄生蟲病和各種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藥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藥制劑。
2)抗菌藥物的選用原則:抗菌藥物品種的選用原則上應根據病原菌種類及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的結果而定。危重患者在未獲知病原菌及藥敏結果前,可根據患者的發(fā)病情況、發(fā)病場所、原發(fā)病灶、基礎疾病等推斷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結合當?shù)丶毦退帬顩r先給予抗菌藥物經驗治療,獲知細菌培養(yǎng)及藥敏結果后,對療效不佳的患者調整給藥方案,按照藥物的抗菌作用特點及其體內過程特點選擇用藥。
3)抗菌藥物治療方案的制訂
品種選擇:根據病原菌種類及藥敏結果選用抗菌藥物。
給藥劑量:治療重癥感染和抗菌藥物不易達到的部位的感染,劑量宜較大;而單純性下尿路感染時,由于多數(shù)藥物尿藥濃度遠高于血藥濃度,則可應用較小劑量。
給藥途徑:輕癥感染,可選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藥物,重癥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療應予靜脈給藥,以確保藥效。盡量避免局部應用。
給藥次數(shù):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和其他β-內酰胺類、紅霉素、克林霉素等消除半衰期短者,應一日多次給藥。氟喹諾酮類、氨基糖苷類等可一日給藥1次(重癥感染者例外)。
療程:抗菌藥物療程因感染不同而異,一般宜用至體溫正常、癥狀消退后72~96小時(3-4天),特殊情況,妥善處理。但是,敗血癥、感染性心內膜炎、化膿性腦膜炎、傷寒、布魯菌病、骨髓炎、溶血性鏈球菌咽炎和扁桃體炎、深部真菌病、結核病等需較長的療程方能徹底治愈,并防止復發(fā)。
聯(lián)合用藥指征: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嚴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嚴重感染。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厭氧菌混合感染,2種或2種以上病原菌感染。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內膜炎或敗血癥等重癥感染。
需長程治療,但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的感染,如結核病、深部真菌病。由于藥物協(xié)同抗菌作用,聯(lián)合用藥時應將毒性大的抗菌藥物劑量減少。聯(lián)合用藥時宜選用具有協(xié)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藥物聯(lián)合。聯(lián)合用藥通常采用2種藥物聯(lián)合,3種及3種以上藥物聯(lián)合僅適用于個別情況,如結核病的治療。此外必須注意聯(lián)合用藥后藥物不良反應將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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